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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闹分手 财产怎么分?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4-03 10:38:23

情到深处、婚前试爱、排遣寂寞、节约开支……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越来越多的都市男男女女选择了同居。与婚姻关系不同,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双方可以享受婚姻关系的亲密,却不用承担婚姻的责任。也正因为如此,同居期间的承诺和付出更多成为一种君子约定而不是法律责任,一旦双方发生矛盾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债务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成为困扰同居男女的最大难题。

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可以看出,同居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仍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结合具体案例详解同居分手后,各种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法律解决依据。

如何界定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

案例:杨芳和李勇打算在结婚前试婚,也就是两人试着同居,提前体验“婚后生活”。一开始两人相处得不错,但是经过一年的“试婚”,李勇发现杨芳不爱干家务,也不够温柔体贴,还并且经常为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李勇决定和杨芳分手。此时杨芳向李勇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要求;两人在同居期间一起存的钱平分;家里的家具、电器也平分。李勇认为自己的工资比较高,大部分钱是自己存的,并且家具等大多数由自己出钱购买,于是不同意杨芳的分割要求。

恋爱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哪些又是共有财产呢?应该如何分配?

解答:本案中,李勇和杨芳在恋爱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当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两者共同出资购买的家具、电器以及工资都属于一般共有财产,应当按照等分原则进行分配,同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北京离婚律师指出,如果两人在同居期间但工资共存一个账户上并有分配协议,分手时双方则可以依据协议进行分配。但是如果两人没有协议,法院判决时会将同居共有财产当做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处理,按照等分原则进行分配,同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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